【经文】
昔有二估客,共行商贾。一卖真金,其第二者卖兜罗绵。有他买真金者,烧而试之。第二估客即便偷他被烧之金,用兜罗绵裹。时金热故,烧绵都尽。情事既露,二事俱失。
【释义】
从前有两个商人结伴而行,一个卖金子,一个卖丝绵。这天,来了客人买金子,要试试是否真金,便把金块放到火里烧。卖金子的商人忙里忙外,而卖丝绵的商人乘他不注意,偷了一块金子,怕被人看见,急急忙忙便塞进丝绵堆里。滚热的金子一遇丝绵,立刻燃烧起来。等大家扑灭了火,偷窃的行为便暴露了出来。卖丝绵的商人不仅没偷到金子,反而受到众人的指责,更可叹的是自己的丝绵全都烧光了。
【寓意】
有些外道盗取了佛法的义理,妄称是他自己的法,但因为他们不明佛法的原理,不能应用,结果是得不到好处的。因为曲解了佛法不但会混乱了自己,最终还会被众人所鄙弃,导致连自己的教典也无人信仰,这不正是和上面偷金的商人一样吗?